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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借贷风险 尽量别用现金方式付借款

  尽量别用现金方式付借款

  扬子晚报讯(记者 李冲 通讯员 严长德)“不要在空白借条上签名,也不要在任何情形下,将有签名的空白借条给他人”、“尽量不要采取现金方式支付借款,大额现金支付在不能证明现金来源以及无法证明合理性时,往往得不到支持……”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地区12家设有个人信用报告代理查询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防范借贷风险 珍爱信用记录” 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法官教你防范借贷风险100条》宣传册给大众支招,提供了防范借贷风险的方法。

  据悉,该宣传册汇总了全市法院系统在工作中遇到的涉及借贷风险的案例,特别是百姓在经济金融活动中较易发生的、可能忽视或者缺少关注的问题,列举了一些防范借贷风险的方法,比如:如何签订借条、如何约定借款利息、如何防范非法集资以及套路贷和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等。

  据悉,人民银行在南京地区的五个征信报告查询点以及设立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21个代理查询点将作为联合发放宣传册、开展防范借贷风险 珍爱信用记录宣传的首批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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