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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任免一批法检“两院”干部

  中新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 陈杭)28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马强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靳学军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张朝霞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单国钧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刘双玉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

  任命蔡慧永为北京金融法院院长。

  任命姜颖为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

  任命张雯、任雪峰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刘双玉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余飞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任命张玉鲲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任命黄宝跃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

  任命田向红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

  任命蓝向东、贺卫、方洁、岳向阳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张家贞、黄宝跃、张朝霞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许庆文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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